董海生律师亲办案例
尚某抢夺拘役四个月
来源:董海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量:414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25日,尚某在深圳市龙岗区一百货楼一楼百年珠宝店内,以购买金手链试戴的名义,趁店员不注意,携带价值人民币12200元黄金手链逃离现场,后鉴定,被抢手链价值人民币15670元。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尚某犯抢夺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处罚金。
{委托说明}
2016年10月31日,被告人家属慕名来到了广东焕诚律师事务所董海生律师的办公室,向董律师讲述了尚某的大致犯罪事实,并委托董律师全权负责代理尚某的案件,力争最大限度的保护尚某的利益,争取从轻判处。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尚某,董律师对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并对该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和尚某家属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尚某家属对律师表示充分的认可和信任。
{开庭前准备}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约见了尚某在公安阶段的办案人,进一步了解了案件事实经过,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通过阅读案卷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自己对本案的基本观点,对尚某后期从轻量刑奠定了基础。
{律师有效辩护}
法庭辩论阶段,律师根据尚某的犯罪事实,提出了尚某应当从轻、减轻的处罚的事实、情节和刑法规定,最终取得了法院的承认和认可。
{法院判决}
被告人尚某犯抢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律师辩护效果}
抢夺罪是仅次于抢劫罪的一种犯罪,其刑期是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深圳地区目前三千元是立案标准,也就是说抢夺三千元就构成犯罪,尚某认定数额是15670元,已经远远的超过三千元了,但是,辩护律师没有灰心,根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取得了法院的认可,最后,判处尚某拘役四个月,尚某本人和家属对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
以上内容由董海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董海生律师咨询。
董海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55好评数8
  • 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大围一区3号C栋1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海生
  • 执业律所:
    广东焕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93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大围一区3号C栋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