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生律师亲办案例
高某非法制造枪支案无罪释放
来源:董海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量:290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高某由于平时比较喜欢枪支,就在互联网上,对着视频组装起气枪两支,被邻居举报,其中有一支据高某交代应该是少数民族用的那种吹箭,但是,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认定高某非法制造气枪两支,构成犯罪。高某家属找到了董海生律师,要求董律师作为高某的辩护人,为高某辩护。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被告人高某,认为高某所做的吹箭可以射钉子,但是,不应该认定为枪支,随后,董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高某的辩护观点,公安机关以鉴定为枪支为由,将该案提交到检察机关,律师通过阅卷,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但是,检察机关没有采纳。
{公诉机关指控}
高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建议量刑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庭辩论}
通过公安、检察院的交锋,辩护律师当庭要求法院对公安机关的鉴定报告申请重新鉴定,一个月后,公安机关以一个说明的形式对鉴定报告作出了解释,但是,辩护人认为这种解释是苍白无力的,不能以自己的工作习惯,违背法律对鉴定报告的规定。
{法院裁决}
同意检察院撤回对高某的起诉。高某被检察院无罪释放。
{律师感言}
刑辩律师,不单单在实体法上体现出自己的卓越的辩护风格,在程序上也要有所建树,本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在程序上,公安机关出现了自己不该有的错误,也许这就是没有监督机制造成的结果所致。如果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公安机关在鉴定过程中对自己的鉴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出,也许高某在公安机关就被放了出去,也不至于高某在看守所羁押了9个月,才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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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大围一区3号C栋1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海生
  • 执业律所:
    广东焕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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