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生律师亲办案例
周某职务侵占罪被判缓刑
来源:董海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量:742
{案情简介}
周某系深圳市某塑料厂主管,其堂弟周某某也在该厂工作,2014年8月,周某某突然辞工,周某就让其老乡拿着周某某的上班卡继续为周某某打卡记工,直到2015年2月公司人事经理郭某接到员工举报,发现周某雇请老乡为周某某记工打卡已经有6个月了,遂报案,周某被抓。
{委托经过}
周某家人慕名来到律师事务所聘请董海生律师作为周某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和周某家人的了解,律师知道了一些关于周某所做的事情的事实经过,周某家人很是着急,不知道周某在看守所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律师向他们解释了看守所的作息时间,以及看守所的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周某在看守所不会守到打骂等事实。
{办案经过}
董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周某,发现该案涉案金额为3万元,周某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职务侵占的数额不是很大,为了尽快了结此案,也为了减少周某和家人的痛苦煎熬,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建议,第一,该案能不能按简易程序办理;第二、该案数额不大,建议取保候审。由于当时周某家人没有和周某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取保候审没有批准。该案很快的就到了检察机关,律师通过阅读案卷,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从轻量刑的建议,得到了公诉机关的重视。
{公诉机关指控}
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建议量刑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法庭辩护}
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平时在公司表现较好,归案后且有悔罪表现,对公司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公司的谅解等相关情节,法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
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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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大围一区3号C栋1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海生
  • 执业律所:
    广东焕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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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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